英国论坛
由于在这儿二十多年的生活里,从来没有发生过类似的事情。所以他们问什么,就尽量回答什么。也把中国人不会拒绝别人的特性发挥得淋漓尽致。但试想,在那电光火石的一刹那,在感到生命受到威胁的情况下,谁又会想那么多呢。
但最后,在感到很累很累,同时又感到问题很奇怪的情况下,对他们说,我不是久经训练的职业杀手,在那种情况下,没有办法对准某一个部位,也没有办法短时间内做一个计划。但是我现在十分的累,真的需要一个break。
后来,警察解释为什么梁东有一个这么长的interview的时候,是这样说的,是由于梁东的名字和一个偷渡者的名字很相似。问话之后,梁东被带去采了指纹和DNA样本。最后,警察通知梁东下一次的interview将在8月8日举行。
转眼即到8月8日,梁东来到了警察局,警察通知对方的医院证明还没有拿到,是否起诉的决定要到9月10日才会做出来。梁东再次向警察强调,一定要找到那家便利店的录像。并且,梁东发现,保释的罪名由无意伤人(Section20)变成了故意伤人(Section18)。
9月10日,梁东再次来到警察局,得到了相同的结果。警察再次通知,下一次的interview会在10月12日。
又是一个月的漫长等待,终于到了10月12日,梁东又去了警察局,结果令人惊讶,警察通知,梁东需要再等5周,下一次的时间是11月29日……
与律师合作
梁东与那位白人律师的合作也出现了问题。在6月11日,第一次录口供时候,梁东向警方强调了录像的重要性。此后,梁东按照朋友的建议,请那位律师给警察局发一封正式声明,要求从那家便利店收集当天的录像。
8月30日,梁东告诉律师,案发当天帮助他的保安在星期天就要离开英国了,请律师在这位保安走之前,与他取得联系。梁东的律师答应了梁东的要求,还表示一定会给警察局写信,并给梁东发一个备份。
结果,到了9月18日梁东发现自己的律师还没有和那家便利店联系。于是他给自己的律师打电话。在电话里,梁东第一次问律师,是否给警察局寄了那封信的时候,律师说我已经做了,第二次梁东继续追问的时候,律师也没有正面回答,只是提到在8月7日的时候,他和警方有个personaltalking。于是,梁东在电话里,第三次问律师是否给警察局寄信了,律师回答说,Iwilldothat。然而,等律师给警察发了声明之后,那位关键的证人保安已经走了。
实际上,为了保存这份证据,梁东自己也进行了努力。在梁东被从警察局释放出来的第二天,也就是6月12日,梁东被放出来的第二天,梁东和他的朋友去警察局,再次强调希望警察去那家便利店取录像带,警察的建议是,如果我是你,我会先到那家店里,告诉那里的经理,保存录像带,告诉他们,过两天,警察会来取作为证物。梁东的朋友随后就去了那家便利店,当时一位英国白人经理答应把录像带保存起来。
8月30日,梁东在要求律师给警察写信,要求警察到便利店收集录像带。然后,梁东的朋友第二次联系这家便利店的时候,接电话的是另外一位经理,他说警察没有来。同时,这位经理表示,不允许自己的店员写证词给私人,只能给警察。梁东分析说,“作为当地人,他也不想卷这样的事情中去。”
由于律师没有及时要求警方收集录像带,那盘记录了当天袭击现场镜头的录像带最终消掉了,作为重要目击者的保安也离开了英国。
漫长的等待
梁东从6月10日,等到8月8日,从8月8日等到9月12日。又从9月12日等到10月18日,现在,还要继续等到11月29日。漫长的等待,但还远没有结束,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结束。
随着时间的流逝,梁东越来越担心在这场可能的诉讼中,处于越来越不利的地位。
目前,警察关注的焦点是梁东同学拿刀子故意伤人还是进行防卫,而拿刀故意伤人是很严重的罪。
梁东同学说,身边的朋友,导师,了解我,相信我,但到了法庭上,法官和陪审团不了解我,所以不一定会相信我,他们更需要看的是证据。然而,目前看来,对梁东有力的证据正在不断的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