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论坛
法国《欧洲时报》日前发表评论员文章,呼吁海外华侨华人在处理日常纠纷时,学会充分利用所在国的公立权利机构,通过合法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遇刁难,“私了”不是出路
旅居欧洲各国的华侨华人,在他们的生活、工作以及融入当地社会的诸多问题上,常常会遇到一些麻烦或纠纷。比如警方往往会以种种理由,出其不意地对华人企业进行突击搜查,税务部门也会时时光顾,目的自然是为了查账;还有许多人在办理居留或申请各类家庭补贴时,常常会由于语言障碍或其他原因遭到经办人员的刁难。至于遭窃被抢,上当受骗,更是司空见惯,在法国和欧洲其他国家,此类事件可以说每天都有可能发生。
这就给旅居海外的华侨华人提出了一个问题:那就是我们应该采取什么手段,才能更加有效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容否认,目前有很多华人业主由于对居住国的法律规定缺少必要的认识和了解,再加上语言的不通,遇到上述诸多难题时往往采取所谓“私了”的办法,错误地以为“破财可以消灾”,于是认打认罚,结果不仅经济上常常会遭到巨大的损失,精神上也会留下严重的创伤。相信在华裔族群里,许多人都有过这样的经历,不过损失的程度有大有小而已。
争权益,善用公权机构
无数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海外华侨华人在处理日常纠纷时,应该学会充分利用所在国的公立权利机构,通过合法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就法国而言,人们可以使用的合法渠道有许多种,其中之一就是共和国调解人制度。这一制度建立于1973年,国家调解人负责调解处理法国公民、企业及团体与政府及公共服务部门的矛盾纠纷,是受理公民对政府行为提出申诉的最高机构,直接向共和国总统负责。
在法国,任何公民、企业和协会都可以对政府机关的不合理行为向调解人申述,同样也可以对政府政令直接提出反对意见。目前,法国国家调解署在全国设有300个代表,其中,140个在“敏感地区”。该机构处理的案宗涉及家庭补助、外国人居留权、税务罚款、营业执照等等。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机构所标榜的宗旨,即它所保护的不是某些个人,而是每个公民的平等权利。
知法纪,加强融入促发展
在法国的华侨华人在语言不通的情况下,倘若遇到警察不公正行为切莫惊慌失措,须知法国设有专门的部门对警察的不当行为进行干预,共和国调解机构亦设立专门机构处理有关种族歧视和不公正待遇的案例。而且,外籍人士在警察局报案或接受调查时,有权要求提供翻译。遗憾的是,由于种种原因,许多华侨华人对上述一切了解甚少,更谈不上充分加以利用。
无论是经商的,还是求学的,旅居海外的华侨华人首先要遵纪守法,因为只有切实遵守所在国的法律规定,才有可能享有法律赋予人们的各种权益。而当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到侵犯时,应当利用公立权利机构,通过合法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用中国的一句通俗的话来说,就是“公了”,而不是“私了”。这才是促进发展,加快融入的正确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