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论坛
——其实这一切的纠葛,对于Frank先生来讲,压根就是钱的问题。而对于我们来讲,则是诚信是否重要的问题。他只要换种方式,讲求诚信,或许就能达到他的目标了。可惜他用了一系列连蒙带吓的方式,点燃了我们的怒火。
在英国租房的学生可能用到的网址:
租房押金保护机构 http://www.depositprotection.com/
为租房弱势群体提供咨询的机构 http://www.sheltercymru.org.uk/home/default.aspx
九月初,刚在一座新房子里安顿下来,沐浴阳光心情舒畅之时,接到前房东Frank的一封信,我怒火中烧。于是开始了半个月的较量。
事情回溯到去年九月份,当我们几个朋友一起租下了Frank的房子时,这位房东老头乐呵呵的答应我们的一些要求,忙前忙后的置办崭新的家具并一趟趟开车送过来时,我简直要感激涕零了。就差叫他“尊敬的亲爱的Frank先生”了。
狼先生不像我表现得那么感激和兴奋。他说,Frank只是个生意人。他所要做的是一个房东的本分,他需要回笼投资,需要赚钱,money才是最重要的。 Actually, who cares about you? You are just a tenant。
住进去时房子还处于半成品状态。几乎大部分家具都是狼先生和朋友们亲手安装,这给Frank省下了不少雇工费。电和气也是我们在比较了多家公司后选择了一家性价比相对较高的,打了无数次电话,过了两个月才把气表换上。当时房子里网络也没有,又赶上bt公司的业务高峰期,也是狂打了两个月电话,才盼来接网线的工人。
当时BT公司收我们一百多磅的初装费,Frank一个电话,连蒙带骗,就把这笔钱给取消掉了。去年博文里有具体叙述。我还记得他当时狡黠的眼神和语气跟BT员工打电话的情景。他还教我,有时候处理这种事,就得需要一些tricks,小诡计。后来他把这一招用在我身上了。这是后话。
当真正安顿下来,各项设施基本齐全时,就到12月份了。Frank跟我们的约定是如果我们下一年九月份想继续住在那里,需要月底前给他通知。我跟狼先生为这房子花了不少心血,决定继续住下去并且通知了Frank。他就开始为剩余的三个房间物色其余的tenants。
到了2010年3月份,大概Frank认为分别找几个租客比较费事,不如把房子整栋出租比较经济划算,于是改变了主意。其实这个完全可以理解,站在房东的立场,我也会这么考虑。他通知我一下,我也就只能接受,另找房子。但Frank开始以他特有的“小诡计”来跟我交涉了:突然否认他曾经承诺过关于12月底前通知他就可以继续住这件事情。他否认的如此肯定,以致于我以为自己出现了幻觉。难道之前他一封封信、一通通电话、以及一拨拨来看房的房客,都是我在臆想?不过无所谓,也没当回事,大不了找房呗……
七月份,Frank去查看了一下房子,表示一切满意。墙上有些霉斑,他表示这些不是我们的责任。由于地理位置的关系(房后就是山)加上英国极为潮湿的天气,墙角发霉在所难免。
八月底,Frank发邮件告诉我他腿受伤,委托他儿子Stuart来处理终止租房合同事宜。其他租客已经离开,我和狼先生留在房子,打扫完卫生,代他们交上了钥匙。Stuart提出餐桌上有热水烫的印子,要求赔偿25磅。英国的餐桌极为昂贵,我们答应了这要求。墙上有墙皮掉落,他要求15磅赔偿。我告诉他有部分墙皮是我们住进来时就没粉刷好,他减为五磅。
其余部分他都基本满意。
这里需要插播一下水费的问题。住进去以后房东就没跟我们提过水费的事情,而且整栋房子里也没有水表。同住的几个朋友听人说国际学生住宿是免水费的。但我一直怀疑这件事情,因为从未见到明文规定。但大家都坚持是这样,也就只好不去管它。
八月份,我的怀疑得到印证。一张还算“天价”的水费账单,约合人民币6000元左右,写着我的名字,寄到了家里。水费是一年半的,一直收到明年四月份。通过跟Frank沟通,我们明确了我们应当承担的水费份额是,扣掉我们离开后的部分,再扣掉某房客的份额(一个朋友提前两个月离开,Frank声明他的200磅的押金一分不退)。
明确份额后,Frank要求我们不要马上交,而是从押金里扣除。我们同意了。
再插播一下押金的问题。根据英国零七年新颁布的法律规定,所有押金一律上交到第三方押金保护机构。不上交的房东需要赔偿三倍与押金的份额。我们押金被上交的机构名为DPS, Deposit Protection Center。它会为房东和房客各提供一个密码。到租房合同终结需要返还押金时,房东和房客需要共同填写一张表格寄回DPS。每张表格都有编号,复印无效,涂改无效。如果双方达不成协议,就可以将有争议的金额标注,提交DPS的Arbitration来仲裁决定。仲裁结果双方必须遵守,不可诉讼。
Stuart拿着押金表格填写,这过程中还跟Frank通了电话明确了一下。只是填的时候出现了涂改。我们没有在意,大不了重新申请一份再填就好了。他给了我们一份,自己带着另一份走了。
本以为过段时间,收到返还的押金,大家分分钱,事情就快乐地结束了。
大约搬家一周后,房东来信了,主要是几个问题:
1、他声称我们偷了他房子里的“床垫罩”。我们床上是没有这个东西的,再说这种东西价值几块钱,我们连自掏腰包一百磅的双人床都没跟他计较,他竟然找这种借口,这是点燃我怒火的第一步。
2. 他说房子里有霉斑,是由于我们没有做好通风导致的,需要付几百镑来重新粉刷墙壁。
3. 水费账单是五百多镑,要求我们全付。
没见过这样子赖账的,说得一本正经,结果是我们不光拿不回自己的押金,还要倒贴进去几百镑?
我怒了。
如果他诚恳的告诉我,房子粉刷花了很多钱,希望我们多掏一点补偿他一下,这个要求我可以考虑。
但以这种污蔑人偷东西并且毁约的方式来跟我讲,那他就一分钱都别想拿到了。
我回了封信,表示对他污蔑的愤慨。
他写第二封信,说“收回之前的话,因为没有床垫罩这个东西”。但是水费我们必须另交,因为Bill上写的是我的名字,水费公司会追账追到我头上来。
我回第二封信,继续愤慨。给他普及了一下法律知识,跟他说合同已终结,他已不是我的房东,之前的Deal都有书面文件的。他儿子已经代表他跟我们把所有事情Settle down了。
他写第三封信,继续赖账,说他儿子不能代表他, 云云,他才是房东。
我继续回信给他普法,跟他讲什么叫代理,什么叫租房合同上签字的法律效力(他儿子在租房合同上以Landlord Partner的名义签的字)。
他第四封信,让步。说水费的事不提,你只要光补给我二百镑,这事就算了。
我回信,继续普法。
第五封信,他继续让步。建议把押金全退还给我们,我们自己跟水费公司交涉。(也就意味着我们承担那个离开租客的水费)。
其实到这里,这个Deal还算合理,考虑到他的损失,我们也应该可以接受了。
但问题是:Frank之前的一系列行为,把我惹毛了。他没有对我正式的道歉,惹毛了我就没有好果子吃。我继续回信拒绝。
他沉不住气了,搬出了Arbitration。说要提交给仲裁庭解决。
我说好啊,你提交啊,NND谁怕谁?
他觉得吓不住,又搬出了法庭。说你们不交水费,法庭会让学校逼迫你们强制执行。
Frank的思路我基本摸透。由于他多年与英国各大公司打交道的经验。他本来非常自信可以从我们手里扣掉水费之后,再跟Welsh Water公司去Argue,他只要Argue胜利,就可以将那笔钱据为己有。
但Welsh Water恐怕没那么好惹,他挣扎了半个月没有赖掉账,意识到自己无法从中获利,就转而我们这边再剥削一把。
我只好,唉,继续普法。
这么多年的法律知识,化为一封封邮件,他写来了大约三十封邮件,我给他回了三十封,保持着基本的礼貌,并且不忘记问候他的伤腿。愤慨到极致时,我建议他直接打官司算了。我们这么多年的学法经验,实在是英雄无用武之地,很想体验一把在英国打官司的感受。反正该有的证据我全有,胜诉概率百分之九十以上,只要英国这边司法不那么黑的话……
他决口不提打官司的事了。改为继续默默唧唧。我没有耐心继续给他普法了。狼先生终于插手,以一个律师的口吻,用一封邮件把整个事件从头到尾捋了一遍。然后我们对他后来的一封封来信,一概置之不理。
几天没有邮件,他又来了封邮件,内容很简单:没收到你的回信,那么看来你不接受之前我的提议。我们就按照最初的协议来吧……
这就意味着,他耗了几十封邮件所做的努力,给他带来了零分钱的好处。
这件事就暂时告一段落。我们算是基本胜利了。
Frank,这位六十多岁的英国老头,这位某房地产公司日理万机的老总,竟然花半个多月时间来跟我们争执这点事情,我真是无语了。
一直以为英国是个讲诚信、讲法律的社会。现在体会到,在这个有着深远法治传统的国家,诚信有时候无路可走,法律,终究还是一件利器。Frank再狡猾,再耍心机,在我们拿出的法律证据面前,他一败涂地。
房东Frank先生,其实不是什么坏人,打交道的一年来感觉他人还算不错,只是喜欢耍点心眼,蒙蒙骗骗之类。当初我们的房子需要补充的家具,他基本都满足了。而且家具全都是新的,质量硬得很。不像有些房东,只从二手商店淘一些脏的要命、快要散架的便宜家具给房客用。
家里如果有什么东西坏了,只要一个电话,他马上派人去修,从来不问我们要修理费。
安装BT网线时,也是在他的帮助下,省了一百多镑的初装费。
我见识过的真正某黑心的房东,曾从我认识的几个朋友那里,克扣掉了几千镑的押金,这才是名副其实的一分不退。他是某中餐馆老板,和老板娘共同抚养了五个女儿。若不是亲眼所见,很难相信竟然有这么……的一个家庭,个个凶神恶煞。
有个好朋友H曾经在这家中餐馆打工,他英语超牛又善于同英国人沟通,做个Waiter该是游刃有余了吧。可他打工的那段时间,受到这老板一家,尤其是五个女儿在精神上的不停侮辱,迅速消瘦下去。他们在一开始只付他所谓试用期一小时一镑的工资;将他的衣服口袋全缝住,防着他偷小费;几个女儿颐指气使,骂来骂去,说话丝毫不动尊重,全把自己当老板。
闺蜜D租了这房东的房子,退房时,把我们都叫去了。之前无数次听闻此房东不退押金,所以我们几个中国人陪着她一起,只求人多力量大,她可以拿回自己的450镑。
而后,见到了房东嚣张的两个女儿,全然不把任何人放眼里,昂着头蹬着高跟鞋,把大家都赶出屋外,声称要在房子里“拍照取证”。
跟这样人没法讲道理。直接去找房东。结果房东晃头晃脑,就是不讲话。老板娘冲了下来,泼妇一般开始骂街。我们都愣了。房东的另外的女儿也冲了出来,大吼大叫。
D质问房东何时退款,房东不应。老板娘继续指着鼻子骂人。
我们质问房东有没有将押金按照法律交到第三方保护机构,他说,给了第三方了啊,在我太太账户里啊……
期间,其妻其女仍在不讲道理的大吼大叫。把D气的掉下眼泪。D很生气的质问他们,他们就拨打了报警电话,声称受到威胁。
警察来了,只让D在店里面,我们只好暂时离开。
其实警察在这里面起不到任何作用,这是民事纠纷,又没有动刀动枪,警察也只是充一下和事佬而已。不过听说由于过节之类警界会常在中餐馆聚会,跟老板们搞得很熟,所以也就罩着他们。
警察让D交出钥匙,其余的也就不管了。离开。
D很伤心,我们只好在旁边徒劳无功的安慰。有时候这种情况让人有无力感。帮她吵架?我当时基本插不上话,我很少跟人正面起冲突,也几乎从来没跟人大吵大闹过。起诉房东?没有什么合同或者收据之类的证据,耗上多久还很难说。
不过这场大闹还是值得的,房东大约怕我们采取进一步行动,息事宁人,将押金一分钱没扣掉,全额退给了D。这也是我第一次听说的此房东退还押金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