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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常常在租房问题上遇到许多问题,主要是因为他们缺乏租房子的法律常识,而造成了许多不必要的损失和精神压力。例如:很多同学在签租约的时候没有考虑自己要在一个地方住多久,就盲目签了3,6或12个月的合约。之后,因为自身的情况变化,需要提前搬走;但是这些学生搬走前却不打扫房子,也不与房产公司联系,以为偷偷搬走可以不了了之。他们不知道签了租约就是签了合同,半途违约就是违反合同,必须进行补偿。当留学生们遇到类似的问题是,请咨询当地朋友或律师的意见,再签合同。
除了合约问题之外,留学生还要懂得如何尊重别人的私人财产。许多中国留学生,都是独生子女,家里的家务都是父母承担。但出国后,一切的家务都是自己料理,常常不知从何下手。在租用私人的房子时,不知道如果爱护别人的财产。但在西方国家,私人财产问题是非常受人关注的,如果损坏了别人的财产就必须进行补偿;否则,房东可以告你毁坏私人财产。